推荐新闻
·新加坡地铁室内设计动画[图]
·广州地铁四号线宣传片[图]
·广州地铁三号线宣传片[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行业制度 >> 正文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06-27 09:46:12 点击: 关键字: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九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9 7 3 1 2 3 4 4 8 :
 
 最新文章

·武汉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工
·武汉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二期工
·武汉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
·公司纪委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会[图]
·公司纪委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会[图]
·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8个站点综
·地铁集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召[图]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理顺日常工
·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