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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第一年,是我市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迎检年。全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以
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扎实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线,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文明社会环境。
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
今年是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申报迎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要对照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创建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同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1、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明确年度创建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市领导分别对口联系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城区(开发区) 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创城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由各位市领导分别与所领导或联系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制定并实施《关于落实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奖惩的实施意见》,确保创城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城责任的落实。
2、对标创建,查漏补缺。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13项内容、272条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梳理,分解下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 由各责任单位对标自查。 已达标的项目要巩固成果、创出特色,争取为创城多增一分。未达标的项目,要切实拿出整改和争创措施, 限时达标,确保不丢一分。为保进度,从今年3月起,实行半月一查,一月一报制度,对建设项目类指标要摸清底数,作出准确的评断。对资料和材料审核类指标,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做好拾遗补缺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对现场考察和问卷调查类指标,要尽早进行模拟检查,按照标准,查找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一个一个问题抓落实。通过扎实的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和参与率。通过切实的努力,确保在城市软环境建设方面为创建工作增分添彩。
3、创优环境,保分争优。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围绕影响和谐城市形象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市容整洁、环境保护、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市广场、机场、车站、商店、主要街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规范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文化市场、市容秩序、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抓好“双创”工作,按照围绕重点抓管理、围绕难点抓整治、围绕热点抓服务的工作思路,加强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城市楼顶、主次干道沿线的“五小”等部位和环节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主干道管理精细化、街道管理长效化、社区管理网络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根本变化,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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