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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今年是清明节被确定为全国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群众集中出行祭扫现象将更加突出。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8]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低俗愚昧行为和其他祭扫陋习。提高防火意识,不在公墓、林区等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等公车私用行为。
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管理。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到情况妥善处置,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三、强化建设运营安全管理。要加强运营组织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畅通保障工作,启动各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迎接客流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要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违规施工占道、扬尘、噪声污染等不文明施工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施工安全。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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