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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人事局武人〔2008〕47号文件,武汉市将开展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工作,公司将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向人事局(市委组织部)报送5名候选人(每项各报送1名)。现就公司开展各类专家候选人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选拔范围为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选拔对象为各专业技术岗位和建设、运营、土地开发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社会科学、信息、金融、财会、法律、现代管理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二、选拔条件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和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条件见附件1:2008年专家选拔条件摘要。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初选。按照选拔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起于2008年8月1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登记表需报送电子稿和文本稿各一份),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选。
(二)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将初选结果反馈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于同一项目候选人超过2:1的,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并按1:1的比例于8月13日前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三)审核与上报。公司技术委员会和纪检审计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公司内进行公示,审核及公示情况报公司党委核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上报。
四、有关要求及规定
(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开展选拔工作,按照登记表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二)被推荐人选应按照附件2:2008年各类专家申报材料要求整理材料,并于8月14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三)对经推荐报送的候选人选,若未获得上级单位的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应专家津贴的标准给予津贴。
附件1:2008年度专家选拔条件摘要
附件2:2008年度各类专家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3: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4:专 家 情 况 登 记 表
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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