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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08]10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武汉地铁集团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质量安全部。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武汉地铁集团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08]10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活动主题
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至30日。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8日)。
四、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涂和平
副组长:刘玉华
成 员:何少文 姚春桥 姚 军 胡承启 梁前银
马君瑞 陈 镇 于晓风 陈 川 王 健
五、活动内容
1、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办公、生产场所、出租经营场所、各运营车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挂图,举办安全生产期刊,发放安全宣传单,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8日),在江汉路站和黄浦路站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四号线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对策
时 间:5月30日。
参加人员:公司设计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四号线设计单位的设计专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