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20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会,动员部署即将开展的“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现将主要内容摘要刊登。
加大惩治力度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答记者问
问:这几年,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健全。目前除两个开发区外,其他13个区都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预防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达598个。
二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创新教育方式,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创新制度建设,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强化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监督机制,构建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综合预防措施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个案预防发挥积极作用,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78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完善制度468个,有三篇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专项预防向纵深发展,全市有56个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活动;系统预防稳步推进,全市有95个系统或单位同检察机关开展了廉政共建活动。
四是预防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各单位结合预防工作实际,开展理论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特别是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工作进展顺利,研究平台建立,中心网站开通,主办刊物《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创刊号发行,首次高端论坛将如期举行。
问:当前职务犯罪有哪些特点?今后预防工作如何开展?
答:从我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情况来看,职务犯罪在一些地区和单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并显现以下特点:一是腐败向新领域新行业蔓延,科教领域犯罪大幅上升,医药领域犯罪突出,城建领域犯罪居高不下,国企改制过程中犯罪频发;二是高职位领导干部犯罪突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增多;三是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狡猾。
为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查办窝案串案,扩大办案的声势和规模。其次要加大预防力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网络;针对案件中暴露的漏洞,提出司法、检察、监察或审计建议;积极做好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治本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遏制和消除犯罪动机;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问:“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查处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再次要求,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进行的首次集中学习“依法治国”专题时,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再则,从我市的情况看,一些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廉洁、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选择这样的时机开展专项活动,是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我市依法治市、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迫切需要。 |